“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我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国家不发产权证。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但实际上又没有真正的产权。
小产权房价格便宜,出租的需求旺盛,租金的回报率也很理想,甚至有可能拆迁暴富,是不少投资客的最爱。但每件事都有两面性。小产权房“所有者”渴望着小产权房可以早日转正,进入市场流通。
但是,一个消息彻底粉碎了这个美好的梦,小产权房“转正”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12月3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但未办理土地登记的,将分成下列3种情形进行解决:
1.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有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
2.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上述意见有效期为5年,这也就意味着,至少这5年内,小产权房的“转正”无望了!
这不是第一次给小产权浇冷水了。
2017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提出,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小产权房虽然地位尴尬,但不可否认它的存在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小产权房增加住房供应、有效地疏散了住房压力,这足以说明城中村乃至小产权房的民生意义。
然而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来说,小产权它不合法,这样一来,合理与合法就产生了矛盾。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价格便宜,用于自住,性价比高;用于投资,租金回报率高,但是相应地,承担的风险也很大。
第一,也就是上述提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购房后如果遇到拆迁,由于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很有可能不会得到很多拆迁安置补偿。
第二,小产权在建设过程中缺乏基本的质量监督保障,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此外,小产权房还存在规划缺失、建筑质量差、环境卫生差、物业管理等问题,并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从上述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至少短期内是看不到转正的可能。
因此,想购买小产权的购房者要对风险和收益作出选择判断,如果不是真的出于无奈,对于小产权房,能不碰就尽量不碰,毕竟不受保护,否则就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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