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陵城区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对安德街道办两村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两村庄均靠近南外环。
征收地块一:邹家村东
位于安德街道办事处邹家村村东,征收土地总面积3.211公顷(注:1公顷为15亩),涉及农用地2.8519公顷,其中耕地1.2026公顷;涉及未利用地0.3591公顷。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陵城区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土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9.5万元/公顷(即:5.3万元/亩);
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55.2745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3.849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3.8494万元。
同时,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总计¥269.1239万元,由陵城区财政局拨付到邹家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调地安置:由安德街道办事处和乙方征得村民同意,于秋后,对邹家村全部土地进行调整。
(三)陵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72.2475万元,由陵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 宜。
征收地块二:刘彦龙村西
位于安德街道办事处刘彦龙村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670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3552公顷。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陵城区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土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
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12.3286万元。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6.766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6.7663万元。
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总计¥239.0949万元,由陵城区财政局拨付到刘彦龙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调地安置:由安德街道办事处和乙方征得村民同意,于秋后,对刘彦龙村全部土地进行调整。
(三)陵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0.093万元,由陵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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